原任職中國建設銀行湖北荊門市支行員工的劉艷麗,2016年9月因被指涉誹謗罪遭刑事拘留,翌年5月獲取保候審,但2018年11月再被逮捕,被控尋釁滋事罪。案件去年1月底於荊門市東寶區法院開審,拖延至今年4月24日才宣判。
判決書指,現年45歲的劉艷麗2010至2016年間長期在網上散播虛假訊息,攻擊黨和國家領導人,惡意炒作社會熱門事件,並發佈有關「709律師事件」的虛假訊息。
據悉,劉艷麗在微信「朋友圈」發送、轉發的文字中,有十餘條涉及毛澤東、周恩來、習近平的負面內容。她是獨立中文筆會會員,而該會是國際筆會的成員。
根據網上流傳的劉艷麗庭上「最後陳述」,她在庭上向審判長稱,自己的案件從頭到尾都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看到公訴書上29條罪狀,條條指控我辱罵攻擊黨及黨和國家領導人,看得我心驚膽寒,文革當真重來?最起碼,在劉艷麗這裏,文革悲劇正在上演,而我,也正走着文革知識分子被迫害的老路:被迫自殺。很不幸,我沒死,不知道未來還會有多少冤屈和侮辱在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