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後另一警員更公然索賄,表示只須2,000至3,000馬元(約4,200至6,300港元)就可了事。鄭碧慧曾要求上廁所和喝水,但被拒絕,警員又不肯為她找繙譯。
鄭碧慧其後進入另一間房,被迫脫清光,並對着兩名女警轉三個圈,「她們心理變態的嗎?我覺得很冷、很委屈,還哭了起來,但她們就一直朝我大笑!」鄭更指房外走廊也傳來男人笑聲。
幾經折騰,鄭碧慧的丈夫晚上趕至保釋。交還衣物時,女警仍厚着臉皮索賄款,她無奈下只好交出10馬元(約21港元),但隨後卻發現錢包少了209馬元(約440港元)。而指鄭偷竊的店舖,事後已撤銷指控,稱是一場誤會。
大馬去年已爆發一宗辱華案,一名女子被迫脫光蹲立,雖然後來證實事主並非華人,但警方手法也惹爭議,這次事件曝光後公眾嘩然,當局已承諾調查。
美聯社/馬來西亞《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