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投訴表面證據成立,會交由廣管局轄下的投訴委員會審議,再向該局作出建議。如表面證據不成立,投訴將被視作證據不足。
調查顯示,林先生所述的廣告沒牴觸相關守則,加上廣告附有「危險動作,切勿模仿」警告字句,觀眾一般不會認為該誇張及非寫實的場面,於合家欣賞時段不可接受或意識不良。
巿民如對電視廣告或節目內容有不滿,可於廣管局網頁 http://www.hkba.hk下載投訴表格,傳真至25072219,或致電廣管局24小時投訴熱線28278488。
檔案編號:0914002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電郵:mailto:
[email protected]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