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立會投票日跟蹤朱凱廸 學生就遊蕩罪上訴被駁回
遊蕩跟蹤朱凱廸黃俊欽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於前年9月4日選舉投票當日,在元朗擺街站時被人騷擾,又被兩架私家車跟蹤。事後4名男子被裁定遊蕩罪成,其中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的學生黃俊欽(18歲)提上訴,高院法院今頒下裁詞駁回其申請。
法官又特別讚賞本案中警方花了大量時間搜集及審視閉路電視片段,才能重組整個跟蹤過程,有關證據對法庭極為有用,充分展現出警方查案時的高度專業精神及不偏不倚的態度。法官認為無論上訴人與其同黨因政治或其他理由跟蹤朱均屬愚蠢行為,亦令警方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搜證,浪費公帑,上訴人也因此年紀輕輕有案底,上訴人及公眾亦應以此為誡。
法官認為根據閉路電視片段,上訴人所駕駛的豐田汽車一直跟蹤朱凱廸的座駕,並不時與另一輛本田貨車交替跟蹤朱的七人車,可見兩車是有協調及默契地跟蹤朱;而朱下車後,上訴人亦曾下車監視,當上訴人一見到朱上車,他亦即奔上豐田汽車。由此可見,上訴人並非單單在現場出現,而是有任務在身,便是要與其他人一同跟蹤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