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指,八成五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合約年期不多於兩年;月薪介乎八千至一萬六千元者,佔總數約一半(見表)。局方解釋,非公務員合約計劃有必要繼續推行,因為有些職位只是為了應付短期或季節性服務,沒有必要聘用全職人手,局方將會就此做六個月檢討,稍後將向立法會滙報結果。
梁籌庭表示,較早前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會面,曾反映大量合約員工的問題,合約員工當中有四成更服務了三年或以上,這說明所謂「公務員編制只有十六萬」是自欺欺人,政府應認真考慮把這些員工納入公務員體系以保障他們。
局方文件又指,公務員若參與罷工,當局有權按例《職工會條例》及《公務員事務規例》扣薪,去年八月,二百七十名康文署拯溺員罷工,公務員事務局扣除了有關員工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