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的起訴書長達57頁,指控斯坦福和麾下斯坦福國際銀行幾名高管,向投資者提供虛假財務聲明,訛稱公司資產由2001年的12億美元(93億港元)增至2008年底的85億美元(659億港元),誘使投資者購買斯坦福國際銀行的高息存款證,受害人來自全球131國達3萬人,涉及金額達70億美元。此外,調查員指斯坦福將公司16億美元(124億港元)據為己用。
現年59歲的德州金融大亨斯坦福是全美聞名的大富豪,《福布斯》估計他個人身家達20億美元(155億港元),在全美富豪榜排第205位。斯坦福金融騙局被揭發,是繼納斯達克證交所前主席馬多夫詐騙投資者500億美元(3,900億港元)後,美國金融海嘯下又一宗震驚全國的金融詐騙案。
美聯社/英國《泰晤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