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踢爆】兩篇論文用相同個案學者:違反慣例

蘋果日報 2016/04/11 06:00

民建聯區議員平機會陳章明嶺大鍾劍華鄭琴淵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TSU博士論文香港子女與父母孝道衝突的和解:邁向一個增強模式ParentsandTheirChildreninHongKong:TowardsanEnhancedModel香港子女贍養父母立法研究贍養到善養:現代中華文化的安老責任情理法徐永德羅榮健

新任平機會主席兼嶺大前講座教授陳章明,先後在嶺大及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TSU),出任民建聯區議員鄭琴淵的博士論文導師。《蘋果》發現,兩篇論文都與子女供養父母有關,內文使用的12個個案亦完全一樣,有學者認為做法不尋常,違反學術界慣例,陳章明不應接受這兩篇論文。

記者:陳建平林偉聰張嘉雯

鄭琴淵2008年入讀嶺大社會科學博士課程,其後提交的中文論文以「香港子女贍養父母立法研究」為題,主張立法規定子女供養父母,但最終只能「降級」取得碩士學位。2012年,本身是調解員的鄭再入讀TSU教育管理博士課程,今次改為交英文論文,題目是「香港子女與父母孝道衝突的和解:邁向一個增強模式」(FilialConflictMediationofOlderParentsandTheirChildreninHongKong:TowardsanEnhancedModel),最後極速博士畢業。

雖然兩篇論文的標題不同,但內容主要都是圍繞部份子女不願供養父母因而引起衝突。鄭琴淵在嶺大論文主力探討立法規管,並借用13個聲稱「做區議員多年來遇到的真實個案」,以測試其法例是否可行;TSU論文則主張引入調解機制處理,並使用12個「真實或模擬個案」測試其調解制度。但記者發現,當中12個個案的事主名字完全一樣,大部份的個案內容亦屬相同。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看過兩篇論文後認為不算抄襲,但「一個案兩用」的做法在學術界極其罕見,而且很不恰當。他解釋,正常次序是一個人申請入讀博士,獲取錄後再跟導師討論論文題目,然後才正式外出尋找適合的個案供論文使用,「個案應該要具針對性,為特定一篇論文而度身訂造,所以冇可能係預先儲定一堆個案先入學,亦冇可能同一個案俾兩篇文用」。

鍾劍華續指,12個個案由1986年橫跨至2010年,歷時太長,不符合學界慣例,「你攞廿幾年前的個案,嚟討論今日嘅社福制度同家庭制度,當然唔妥當,根本成個社會氣氛同政策都唔同晒,20年前有冇強積金呀?」他認為,論文導師不可能察覺不到這些問題,理應開聲要求學生重新收集個案,否則會令人質疑導師有其他個人考慮。陳章明回應指,「一個案兩用」的做法屬於可以接受,又說自己不是唯一的導師。

另外有一名社會科學學者細讀兩篇論文後認為,論文內容及結構粗疏,研究方法及遣詞用字都較低層次,而且英文文法出現多處錯誤,根本不應該獲頒碩士或博士學位,質疑陳章明為何會批准這些論文合格。

鄭琴淵當年提交嶺大論文後,論文審查委員會主席是嶺大學者羅榮健,兩名成員則是導師陳章明及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徐永德。2014年陳章明聯同鄭琴淵出版新書《贍養到善養:現代中華文化的安老責任情理法》,內容與鄭的嶺大論文極其相似,徐永德更有份寫序;鄭琴淵亦在陳章明擔任總監的嶺大亞太老年學研究中心出任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