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簡炳墀否認賄選
10月中開審

蘋果日報 2011/07/26 06:00


前冠軍練馬師簡炳墀今年2月參選上水區鄉事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時,涉嫌向一名村代表提供13萬元賄款,以誘使該名村代表在選舉中投票予他,案件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他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9月20日進行審前覆核,10月19及20日審訊,簡炳墀准以5萬元保釋候審。

控方表示,將傳召9名證人,包括廉署及警方代表、民政事務總署職員及市民。

現年73歲的簡炳墀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a)條。

控罪指,簡涉嫌於今年2月27日作出舞弊行為,涉嫌在無合理辯解下,向另一名上水區村代表提供一筆13萬元賄款,作為該名村代表在該選舉中投票予簡的報酬。

簡炳墀於案發時為一名上水區村代表,亦為今年上水區鄉委會執行委員會選舉候選人,該選舉於今年3月15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