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股份(267,前稱中信泰富)2008年炒燶逾百億元累計外匯期權合約(Accumulator),經過6年調查,證監會終在民事索償追溯期屆滿最後一日出手,向法庭尋求頒令,要求中信及榮智健、范鴻齡等5名前高層,向4,500名受害投資者「回水」。
概括而言,證監會指中國中信及前董事曾從事市場失當行為,就槓桿式外匯合約投資的虧損披露有關財務狀況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信息。
中國中信今早發通告指,正在考量證監會的指控和申索,並尋求法律意見。公司將在可行且適當的情況下適時刊發進一步公告以更新市場信息。鑒於法律程序已經啟動,必須遵循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