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師生揭深圳電腦廠剝削 非法聘500童工

蘋果日報 2006/11/13 00:00


據SACOM的調查員稱,曾在深圳市一家工廠遇見小紅及兩名同學。他們都在湖南省永州市讀中二,在工廠每天賺約32元人民幣。他們怕驚動公安,現時惟有做多一個學期再看情況,橫豎可賺多點學費。調查員曾以某校老師身份致電廠方,職員坦言接受童工應徵,「總之看起來不像小孩子吧?」
除童工問題外,所有經調查的工廠均嚴重剝削勞工權益,大部份工人每周上班七天,每月工時達300小時以上,遠超《中國勞動法》規定的196小時;有些更不設加班費。此外,又有工廠設立多項無理罰則(見表),如當員工被發現「談戀愛」,會被罰款100元。
上述工廠生產包括Dell、HP及IBM等大型電腦品牌的零件。SACOM專案統籌丘梓蕙指出,有關品牌有責任保證接受其定單的工廠符合勞工條例。本報昨日未能聯絡有關工廠及品牌,但早前有內地報道指,上述品牌均正開展保護勞工等社會責任政策。
中文大學學生會代表施成威說,已在新學年學生購買手提電腦的優惠計劃招標書上加入社會責任條款,有關品牌必須保證內地生產零件工廠符合勞工法例。至於餘下的七大院校學生會也考慮支持「無血汗校園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