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明報》刊登聲明稱社評不反映記者意見 籲公眾勿干擾前線工作
明報引渡惡法
【新增內容】
警察日前暴力清場,亂棍毆打、亂槍射擊手無寸鐵示威者,更有示威者及新聞工作者頭部中槍,這些片段一一被鏡頭拍下。但《明報》昨日社評聚焦示威者衝擊,未有提到警方群毆示威者,瞄準頭部開槍等行徑,反指是激進示威者衝擊防線,警方以催淚彈和布袋彈反擊是「職責所在」,更稱批評警方使用過份武力的人是「根據政治立場歸邊」、「非實事求是」,惹來抨擊。《明報》記者以貼「大字報」方式留言抗議,該報繙譯員張彩雲在《獨立媒體》發表公開信,已向編輯表明拒絕繙譯以示抗議,並即日起停止再為該報繙譯。《明報》編緝部今日在網站刊登聲明,指社評反映《明報》對社會時政的看法和立場,並不反映採訪同事的意見,希望公眾尊重前線採訪記者的角色,不要干擾他們工作。
聲明指他們明白未必人人同意社評的立場,編輯部亦樂意接受批評,但在前線採訪的《明報》記者只是緊守崗位,為公眾提供信息,希望公眾尊重他們的角色,不要干擾他們工作,並希望有需要時提供協助,讓記者能全心全力完成採訪任務。
《明報》今日社評則再提及反送中的示威衝突,但未有再以「暴徒」形容,改用「激進示威者」,提到周三下午有部份激進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形容「令人側目」,但今日社評亦有提到警方涉嫌使用過度武力。社評引述有人權組織批評,警方以小撮人暴力作為口實,過度使用武力,更指隨着愈來愈多傷者證辭和影片證據曝光,警方使用武力是否合度,外界確有充分理由提出質疑。
《明報》昨日的社評聚焦示威者衝擊,更引述警方說法,指「暴徒」以削尖的鐵枝和磚頭攻擊警員,原本的和平集會突然變成佔領行動,並非自發,而是「以一群黑衣激進分子為骨幹」有備而來。對於有人批評警方使用過份武力,是「根據政治立場歸邊,只看自己想看到的電視畫面、說自己想相信的論述,並非實事求是」;稱部份人以為激進暴力手段較和平抗爭更能有效施壓,「是全無科學根據的錯誤想法」。
該報繙譯員張彩雲其後發表公開信,已向編輯表明拒絕繙譯以示抗議;又決定即日起停止再為該報繙譯。《明報》中人亦以貼「大字報」方式留言抗議。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明報》前線編採人員指,雖然聲明指出「社評還社評,編採還編採」,但從公眾及讀者角度,根本不會有此區分。不少編採人員也認為,前線是以《明報》身份在外採訪,是代表《明報》而非代表個人,報社的社評論調同樣是《明報》的一部分,根本不能切割,對聲明感無奈。
該名編採人員指,不少同事對報社連續兩日的報評內容感失望,感覺管理層似乎未夠尊重前線編採人員。前線記者努力採訪,是希望盡責任以最大程度向公眾呈現最多真相,惟社評部分內容卻與前線採訪所得的事實有偏差,甚至有不相符情況。前線有意見質疑,負責社評的主筆立論不夠宏觀,始終未觸及引發金鐘大衝突因由,選擇用上大篇幅去指斥示威者,但未有譴責警方使用不相稱武力,對報紙的公信力造成傷害,「創辦人查良鏞在創刊時話,《明報》信條是公正、善良、活潑、美麗,現在的明報又是否做到?」
明報職工協會則發聲明,對《明報》昨日社評引起社會爭議,明報員工對此感到痛心及不安,並指明報》社評由社評委員會討論後決定,不代表《明報》前線編採人員立場,並不反映前線編採同事的意見,但他們尊重言論自由,即使對文章的觀點不表認同。工會又指,社評言論觀點與新聞報導取裁有不同,時有發生,反映《明報》的多元文化,而公眾未必同意社評的觀點,可以提出批評與指正,《明報》不少員工亦有異議及批評,並向總編輯表達立場及看法,還望公眾不把社評與前線編採人員扣連,亦希望社評委員會在討論社評方向及立場時,按良心及客觀事實表達意見,一同努力守護《明報》。
日期:6月16日(日)
集合地點:維園草地
時間:下午2時30分集合、3時正起步
遊行路線:維園至金鐘添美道立法會
日期:6月17日(星期一)
集會地點:立法會外集會
(資料來源:民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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