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獲警隊頒發「學以致用模範獎」的女警,疑不滿同居女友人的9歲兒子遺失八達通卡,要費時折返社區中心取回,涉嫌在港鐵荃灣站通往愉景新城的行人天橋上,沿途責罵虐打男童,包括掌摑臉龐、指甲揑雙耳、腳踢背部,被巡警發現截停拘捕。男童送院驗傷後,復揭發女警曾怪責他游泳考試不合格,兩度毆打他。涉案女警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三項虐兒罪受審。
被告陳玉蘭(32歲),被控於去年7月31日及8月1日,在城門谷綜合泳館外虐待一名9歲男童,並於8月14日在港鐵荃灣站通往愉景新城的行人天橋虐待同一名男童。
現年10歲的男童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憶述,他與任職護士的母親及被告同住,三人住在一個兩房單位,他獨睡一房,被告則睡在母親的床旁邊,被告間中會代母親接送他。
事發當日他在荃景圍體育館學習乒乓球,教師誤將他的八達通卡當為失物,交往社區中心保管。他練球完畢後,到港鐵荃灣站與被告會合,再到仁濟醫院找母親午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