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隔離期間落街跑步 辯稱奔往買胃藥囚兩周

蘋果日報 2020/09/23 17:18

檢疫武漢肺炎孫紹清

持博士學位的內地商人在政府實施到港人士檢疫措施首天來港,接受隔離期間曾於一天內兩度離開住所,先後到超市買日用品及跑步。及後他再離開住所,最終屋苑住客發現並報警。商人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求情透露離家跑步其實只是想購買藥物治療胃痛,惟跑着跑着血液循環變好,胃痛情況亦見好轉。裁判官指被告犯案只為自己方便,或對公眾帶來嚴重後果,判他即時入獄兩星期。
被告孫紹清(56歲)持有香港身份證,今承認兩項未有獲得獲授權人員許可而離開檢疫地點罪名。辯方求情指,被告起初未有認罪,只因對案件有誤會,弄清楚情況後已決定改為認罪。被告當時沒有花時間細閱檢疫細節,並非蓄意犯案,明白大部份同類案件均判處短期監禁,希望法庭輕判,好讓被告盡快到北京探望妻兒。
辯方又指,被告接受檢疫時曾嘗試啟動手帶,但他在港沒有手機。被告事前已購買大批食品備用,惟約一周後已吃光,故此才會落街購買牛奶、乳酪、即食麵等食品。
至於外出跑步,辯方稱實情是被告當時胃部劇痛,於是欲到藥房搜羅藥物,但不成功;惟被告高速走動期間,血液循環變好,身體也感舒服不少。
辯方透露,被告在內地攻讀石油地質學,及後赴英國雷丁大學,取得地質學博士學位,其後創業,並於2006年在港開設分公司。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3月19日、即《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生效當天入境,原定需要在其嘉亨灣住所隔離兩星期。及至同月27日,有住客發現戴上疑似檢疫手帶的被告離開嘉亨灣,於是報警處理。未幾被告向到場調查的警員透露,早在前一天、即同月26日已兩度離開住所。最終被告遭送往駿洋邨,繼續隔離至4月4日。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他在3月26日先後於下午約1時半及8時半離開住所,分別到超市購買日用品及到鰂魚涌公園跑步,其間沒有與他人接觸。被告亦聲稱無法啟動檢疫手帶,並誤以為啟動手帶後方不可離開檢疫處所。
【案件編號:ESS19714-197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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