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職業化改革近月已在深圳率先推行,該市1,132名法官要在行政和法官職業道路上「二選一」,據稱近95%法官選了從事審判工作。該市年初出台改革方案,明確法律本科畢業生在法院工作5年以上才能當法官,法官與行政級別脫鈎,不同等級的法官沒有行政隸屬關係。法官不得在政治部、辦公室、監察室等司法行政部門任職。改革後,法院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職系,為穩定人心,設退出機制,讓不願意或不適宜繼續任法官的人可選任綜合管理類公務員。
司法體制改革,廣東走最前,近月改革司法管理體制,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除了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還將健全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統一招錄、逐級遴選機制以及職業保障制度。
廣東《羊城晚報》/《深圳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