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拉兩男女 涉派港獨傳單 周二提堂
國安處煽動刊物港區國安法
警方表示,國家安全處經深入調查後,周日(6日)在深水埗及港島西區分別拘捕一名17歲男子及一名45歲女子,涉嫌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被捕男女已被控以上罪名,案件將於周二(8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據報,他們月前於灣仔區派發疑涉港獨傳單。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1(c)條,任何人涉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
警方國安處曾多次以《刑事罪行條例》罪名拘控他人。去年9月,人民力量「快必」譚得志於大埔寓所,被多名便衣國安處人員,持搜查令上門拘捕。所涉罪名為同樣是《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中的1(b)條發表煽動文字罪。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當時交代快必案情時,指快必涉嫌於6月底至8月,在多區擺設29次街站,其間發表引起憎惡及藐視政府,或會引起民間不滿的言論。然而李桂華當時未提及具體言論,只着傳媒自行搜索。目前快必仍在還押候審。
另外,原名尹耀昇的D100網台主持傑斯,今年2月被國安處拘捕,涉嫌在網台節目要求外國制裁香港,以及批評中國實施恐怖統治,當時拘捕罪名時也是《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中1(a)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其後,傑斯被控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至上月再被加控洗黑錢罪,目前仍在還押候審。
而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前,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曾於去年3月26日凌晨被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 第10條1(a)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拘捕,與傑斯被捕的罪名相同。然而警方拘捕鄭麗琼後逾半年,改控她涉及「藐視法庭」罪,她最後承認藐視法庭,判囚28日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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