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劉柏鴻(40歲)昨日沒聘請律師,親自應訊,求情透露涉案鎚仔是平時工作所使用。
案情指當晚9時許,事主區錦仁(59歲)在粉嶺港鐵站B出口外行人天橋拍攝被告,其間遭被告用鎚仔擊中右手。及後在場人士報警,被告在警員到場前逃去,事主則送院救治。至翌日晚上,被告到上水警署自首,最終被捕。
反送中抗爭以來,不乏因政見不合而傷人,最終判囚的案件。地盤工人蔡世紅(48歲)去年8月15日凌晨撕去在藍田啟田商場外連儂牆的告示貼和海報,其間被年輕義工制止。蔡以鐵鎚襲擊義工,令他上唇裂傷,須縫兩針。蔡早前判囚八個月。
案件編號:FLCC900/20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