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姦斷正】台海巡官勾人妻 綠帽男買Motel床單做證據

蘋果日報 2017/09/19 15:56

台灣捉姦海巡署

台灣海巡署「上尉」查緝官陳沛彤(28歲)去年元月勾搭黃姓人妻上汽車旅館,人夫捉姦時被搶手機,甚至遭架頸撞牆。人夫隨後買下床單、棉被作為物證,控告兩人妨害家庭及強制、傷害罪。高雄地院法官日前認定陳男犯妨害家庭判刑3個月,另強制及傷害罪判拘55日,而人妻亦遭判刑3個月。
「這段日子是很長的煎熬,而法官的公平審判,判他們有罪,是遲來的正義,還給我一個公道。」張姓人夫說,涉事姦夫知法犯法,在審判時態度囂張狡辯,實在令人無法苟同,讓人感到台灣有這樣的執法人員「真的很可恥。」
判決書指出,32歲張姓人夫發現妻子黃女(30歲)夜半藉口追韓劇,用LINE與小王情話綿綿。張男發現,請私家偵探跟蹤妻子行蹤,發現妻外出與180公分高學弟出遊,互動親蜜如情侶。
去年元月間,妻子與陳男一起到汽車旅館開房,張男獲知後即衝到汽車旅館,並報警捉姦。一行人到場時,兩人已完事準備離開現場。陳男見狀,竟先搶走人夫手機,還用手臂架住他的頸部,推他的頭撞牆受傷,經旁人制止,陳男才歸還手機,快閃逃去。事後,陳再上樓拉走黃女。不過,人夫在汽車旅館搜證,找到一團衞生紙並買下被單,作為捉姦證據。
陳男否認有何通姦及傷害犯行,他辯稱:「我沒有打張男,我與黃女當天在摩鐵(motel)沒有性行為,我在房間自慰,但她不知道。」黃女也辯稱「生理期來,有沾到內褲,我沒有看到陳自慰,我在廁所裏清理衣褲」。而黃女也為小王打傷丈夫的罪名開脫,表示沒看到陳打人。
不過,經由調查局鑑定,確認該團衞生紙、床單均沾有2人體液,法官認定確定有人發生性行為。陳男辯稱不知黃女已婚身份,但法官勘驗光碟發現,當天抓姦有4、5人在現場,卻只對張男搶手機並動手。且人夫也曾用黃女手機傳Line「但你現在的行為已經破壞我的家庭。」陳回嗆:「你老婆已經不愛你,請你不要再糾纏着她」,法官認定陳、黃2人犯妨害家庭各判3個月徒刑。另陳犯強制及傷害罪均成立,各判拘40日及20日,合併執法55日。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