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子深夜於後樓梯遭巴裔男強姦 拒讓辯方取得創傷報告

蘋果日報 2018/09/05 14:24

強姦巴基斯坦漢Shahid Imran-younas

年輕女子去年半夜在深水埗寓所樓下遇上巴裔男子,對方尾隨並強拉她到後樓梯搶劫及強姦。女子一度為自保主動為對方口交,但最終仍未能逃過被姦。巴裔男子今在高院承認強姦罪,控方透露事主不欲將創傷報告副本交予辯方,估計因報告載有事主的私隱。法官將押後案件至10月22日,望控方可向事主解釋,法庭是為了公平原則,有關報告必須交予辯方過目,但指亦尊重事主意願,並稱可將與本案無關的部份刪減。
控方今指,估計是因為報告透露了事主X的名稱、年齡及童年事件,才令X拒絕將報告副本交予辯方,故建議刪去相關部份,只保留今次事件為她帶來影響的部份,這或可令X安心。辯方亦同意可以刪除私隱部分。
被告Shahid Imran-younas(36歲)為香港居民,曾任售貨員,現領取綜援過活,過往案底纍纍,屢犯偷竊及藏毒,最後一次犯案為爆竊罪,被判監3年3個月,去年4月才出獄。
遺失頭帶落街尋找
案情指去年9月15日大約凌晨3時,當時28歲的X由男友送返寓所,但回家後X發現頭帶不見了,於是落樓搜索,並在大廈樓下找到頭帶。X之後在路旁抽煙及看電話,期間被告靠近,看著X的香煙並做了一個手勢。X相信被告是向她討煙,她沒有理會便轉身離開。
X拉開大廈鐵閘回家,發現被告尾隨,她隨即大叫,卻遭被告從後掩口及拉到沒有人的保安更亭。X不斷掙扎,惟因見附近空無一人,冷靜下來後主動向被告表示「我會安靜」,被告即時放開了她,X向被告送上香煙及火機。
惟被告拿煙後卻再度掩X的口,強拉她到後樓梯並叫X安靜。X感相當害怕,因被告身型高大,故她不敢輕舉妄動。被告之後強吻X,X即時避開,但遭被告強行捉著臉頰。被告又搶走X的iPhone。
被告警誡下否認 自稱已15年無性交
及後被告脫褲並拉高X的短裙,X意識到被告欲強姦她,遂主動說了兩次「口」,並為被告口交約2分鐘,但最終仍遭被告強姦,期間被告一度轉換姿勢,X掙扎下手肘觸地,大力摩擦至有瘀傷。沒有戴安全套的被告並舔X的口及胸部,最後在X面前手淫。被告事後更為X整理頭髮及穿鞋,又要求她留下個人資料,X受驚下只有照做,及後回家即時報警及通知男友。
被告於兩日後被捕,警誡下被告否認犯案,更自稱案發時在家中,及自言上次性交已是10至15年前,X於認人手續中亦認不出被告,惟政府化驗師在X的內褲找到屬於被告的精液。
【案件編號:HCCC153/18】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