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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時新聞】保安日做15粒鐘壓力大幼師OT冇補水冀工時封頂

蘋果日報 2015/12/10 06:00

保安職工盟蒙兆達職時新聞

本港打工仔工時全球最長,萍姐(化名)任職展覽兼職保安員近8年,一個月內竟有14日的工時長達15小時,被公司買起時間和生活,成為工作奴隸。職工盟促請政府正視打工仔工時長問題,盡快立法訂立標準工時。

52歲的萍姐,每日工作12至15小時,以今年5月為例,萍姐的上班日數18日,當中有14日的工時長達15小時,加上來回車程,她每天幾乎在工作上花了17小時。「我嘅上班時間係由晚上7點至早上10點,精神負擔大,最攰係凌晨。」萍姐的丈夫任職司機,工作時間是朝十晚七,跟萍姐的工作時間剛好相反,二人沒有太多時間見面,「工作令我無咗家庭時間,我放工佢返工。」萍姐為了糊口,一直忍受長工時,三個月前因抵受不了家庭壓力,最終離職。

保安局指,根據保安及護衛業管理委員會制訂的《簽發保安人員許可證條件》,保安員許可證持有人不能每月工作超過372小時,及在正常情況下不能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否則可能觸犯《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第10條,為遵守相關規定,僱主亦不應要求員工在違反《條件》下工作。萍姐說:「我份合約話可能要返15小時」,直指僱主或已違例,但至今無人揭發。根據條例,任何人如違反條例第10條,最高可被判罰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今屆畢業生阿芯(化名)任職幼兒園老師已有半年,合約列明每日工作8.5小時,但每當幼兒園舉辦活動,她便要9時半上班,直至晚上11時半收工,工時長達14小時。「老闆會認為因為我哋做得慢,所以自願OT,不補水係應份,而唔係因為工作多。」幼師工時長,欠缺休息時間,每年有6至8位老師辭職,流失率甚高。「我覺得工時要封頂,更應該要清楚列明工作範圍,我經常在家工作究竟係咪工作範圍。」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批評政府未有正視工時問題,以致部分保安公司有法不依,現時不少僱主更利用《僱傭條例》漏洞,延長合約上的工時,他認為政府必須立法規管工時,平衡打工仔的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