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擴大其傳媒王國的心可謂路人皆知,但即使「傾好價錢」,要取得有線手上的收費以及免費電視牌照,仍要過通訊局及行政會議兩關。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杜耀明表示,跨媒體事業一般都是禁止,除非得到行政會議豁免。
通訊局回應指,本地免費電視及收費電視牌照規定,持牌機構若有股權結構變動,須根據《廣播條例》和相關牌照條款事先尋求通訊局的批准。
根據《廣播條例》附表1第2部訂明,持有一種媒體牌照(報章、電視、雜誌、廣告宣傳代理、聲音廣播)人士不能持有第二個同類或不同類的媒體牌照;其東主、其控權人及相聯者,亦不合資格,除非取得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