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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時受傷要切斷神經訊號止痛 消防隊目向大廈法團索償590萬元

蘋果日報 2019/03/12 14:41

消防員金椽樓祁德恩傷亡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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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多名消防員前往深水埗舊樓處理一宗懷疑劏房戶倒斃事件。當他們乘升降機上樓期間,升降機突然下墜數米至槽底。一名消防隊目報稱受傷,頸背持續疼痛,甚至要進行切斷神經訊號治療以減輕痛楚。他早前已獲消防處支付約110萬元工傷賠償,惟他欲就整宗意外索償590萬元,故繼續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及升降機保養承辦商索償,案件今在高院開審。
被告為金椽樓業主立案法團和振明電梯有限公司。事發於2012年4月30日,代表原告消防隊目祁德恩(現年55歲)的大狀指,肇事升降機在沒有徵兆下突然下墜,大力撞擊槽底,閉路電視拍到升降機內燈罩飛脫。
將於下月退休的原告,就整宗意外索償590萬元,其中110萬元已由消防處根據僱員補償條例作出賠償。
復工後無法升職影響退休金
原告一方大狀陳詞指,原告本來身壯力健,但事故後背部軟組織受損,頸部及背部疼痛,至2014年10月完成第二輪物理治療後,才可持續步行30分鐘。
大狀又指,原告於2017年始復工,但已無法執行粗重職務,也影響他退休後繼續就業的計劃。另外,他出事前工作表現一直獲評為優秀,有機會晉升為消防總隊目,惟事故令他失去升職機會,影響退休金金額。
除了物理治療外,原告亦曾注射麻醉藥和進行切斷神經訊號治療,以減輕痛楚。大狀透露,目前原告的痛症已大幅改善,但步行仍受一定影響;原告事後亦有適應障礙徵狀,記憶力減弱,有時會對同事發脾氣。
未敢再看事發片段
代表大廈法團的大狀質疑,原告的傷勢並非真實,認為就算原告因事故受傷,也應在數個月內復原。
原告今午出庭作供,表示事發當日帶著鐵筆、鐵剪和防護頭盔等裝備乘搭升降機,負重20至25公斤。至於庭上今早播放事發時升降機內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原告稱沒有觀看,因他以往接受診療時曾翻看相關片段,結果勾起不快回憶,導致失眠及發惡夢,需服用鎮靜劑。
原告又表示,2016年9月接受了射頻加熱治療,切斷引致痛楚的神經訊號,其後痛楚大大減退,可以棄用枴杖助行,但至今仍要覆診。
【案件編號:HCPI421/15】
記者 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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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祁德恩將於下月退休。(勞東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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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升降機事後被圍封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