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指出,近年落成的大廈,公契條款較嚴謹,結構、間隔和用途均有限制。城市規劃內有用途劃分,不可隨意改動,否則違反《城市規劃條例》。由住宅改商用,如在建築設計、安全水平和衞生未達商用要求的標準,已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可要求還原工程。地契註明為住宅用途,業權人未向地政署申請批准改動,已違反地契條款。若公契賦予法團權力,便可禁制改變土地用途,違抗法庭禁令者須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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