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iarty稱,若他沒記錯,梁振英是一個工商和專業協會的創始人,而該協會辦公室正是位於中環一個獲特殊規劃的空間,故梁振英或可率先公開有關租約內容。
Moriarty續稱FCC營運成本不低,會址原本是荒廢,需以數百萬元作大量維修和裝修,加上FCC屬一級歷史建築,維修工程需先取得建築署和相關政府部門批准,過程耗時和昂貴,故FCC平日營運須賺錢,才能應付開支。
Moriarty批評梁振英選擇以FCC其中一個月賣酒水的利潤,來證明FCC給政府的租金並不可觀是詭辯。他又指若政府不滿FCC的營運或管理現址方式,為何至今FCC仍多次獲續租?
梁振英昨在社交網站回應指,由他創始的組織沒有一個拿過政府物業的租用權:「我創辦的幾個組織不是在私人地產市場租用私人辦公室,就是流離失所,要借會員的辦公室開會。FCC以為自己食肉糜,全香港的非牟利組織都在食肉糜。請全香港的非牟利組織一齊舉手,和FCC競投下亞厘畢道2號的政府物業這一大碗超抵肉糜。」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