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昨全國媒體發了一封公開信,指責阿里將「雙十一」據為己有,信中內容指,近兩周全國各大電視台、廣播電台、戶外媒體、互聯網媒體廣告業務人員都在為同一件事情困擾,「某電商(意指阿里)企業通發了一封《通告函》,措辭強硬地要求各大媒體不要為其他電商企業發佈帶有「雙十一」字樣的促銷廣告。」此前阿里發出通告,指集團已取得「雙十一」註冊商標,並授權予天貓使用,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
根據《百度》資料顯示,從2009年開始,每年的11月11日以天貓、京東為代表的網站一般會利用這一天來進行一些大規模的打折促銷活動,以提高銷售額度,為中國互聯網最大規模的商業活動。京東又指,該電商企業(阿里)用威逼利誘手段給媒體和電商同業公司設置障礙,有違開放互聯網精神及公平競爭的原則,對同行搶註「雙十一」商標並禁止他人使用表示遺憾,直指「這種借法律之名、行壟斷之實的行為」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天貓只透過官方微博指,天貓發起的雙十一是大家的雙十一,集團正把雙十一打造成全球的雙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