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負責學校廣告的營業員與他們洽商,他們已說明廣告與兩間學校無關,但對方表示無問題,最初廣告費為47,000元,後來減至45,000元。
Andrew Chan指出,在廣告截稿日當天中午與南早簽了合約。到下午2時53分突然收到南早通知,指在審視了他們的廣告內容後,廣告改為由負責公告的營業員負責,所以原本的廣告費不再適用。
未幾另一廣告營業員通知他們,廣告費應為147,798元,而且無折扣。由於廣告下午3時30分便截止,經過討論,他們將廣告改在《明報》刊登,廣告費46,000元。
Andrew Chan質疑南早政治審查手段可恥,在簽約後坐地起價,並且擺出一副愛理不理的態度。「原因為何?我不知道,你懂嗎?」本報昨日未能聯絡南早廣告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