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診所男護士理大圍城期間被指襲警 辯方指被告突遭人從後打頭不省人事

蘋果日報 2021/06/15 17:35

獸醫男護士理大圍城襲警警長3925黃詠麟

前年11月警方圍困理大示威者,對峙持續多日,其間大批市民在油尖旺一帶企圖營救被困者。有獸醫診所男護士被指於公主道襲警,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聲稱受襲的警長供稱,當時看見被告手持長傘,在行人路走動,遂上前截停他,卻遇上劇烈掙扎,警長遂施放胡椒噴霧。辯方卻指出,實情是有數名警員突然包圍被告,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惟即使被告聽從指示,仍遭人從後重擊頭部,最終不省人事。
獸醫診所男護士李君珩(31歲)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涉於當日在公主道上襲擊警員。地圖顯示現場鄰近愛民邨加油站及愛護動物協會九龍中心。案件由裁判官鄭念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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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君珩 (藍色口罩者)
警長3925黃詠麟供稱,案發時正於公主道行車線疏導交通,其間被告手持彩色長傘,在旁邊行人路走過。黃指當天沒有下雨,認為被告行為可疑,遂上前截停被告,並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惟被告沒有聽從。黃嘗試捉著被告的右手,被告卻亂晃亂踢。黃欲阻止被告亂揈,並警告不要反抗掙扎,否則會使用武力。惟被告依然沒有理會,最終兩人糾纏倒地。
黃續稱被告猛力反抗,黃見狀取出胡椒噴霧向對方噴了兩下,但被告仍然掙扎,黃遂要求同袍支援。警員20544到場替被告鎖上手銬並作出拘捕,被告始停止反抗。由於被告倒下時弄跌口罩,黃看見其容貌。黃表示事後沒有任何傷勢,亦沒有求醫。
辯方盤問時卻指出,黃的書面口供顯示黃看見被告時兩人相距10米,但黃庭上供稱2至3米。黃解釋首次看見被告時,兩人相距10米,但欲截停對方時僅相隔2至3米。辯方又指黃於庭上稱沒有任何傷勢,但書面口供卻指胸口近鎖骨位置有少許痛楚。黃回應謂:「感覺痛,但唔係傷勢。」

警員一度以暴動及襲警罪名拘捕被告

辯方指出,被告當時正前往旺角,突遭警員以電筒照射,其後被5至6名警員包圍,警員要求他「唔好郁,舉高雙手」。被告遂聽從命令,但仍遭制服在地上,其間有人向他施放胡椒噴霧。及後有警員要求他出示身份證,被告聽從,卻被人重擊頭部致暈倒。黃一概不同意辯方的說法。
警員20544曾廣柏(譯音)供稱,案發當日隸屬機動部隊,與隊員於理工附近候命。他約於晚上7時半到達公主道,警長3293黃詠麟未幾要求支援。曾到達指定地點後,看見被告臉朝下方伏在地上,而黃正嘗試制服被告。被告當時正激烈掙扎,黃命令曾以膠索帶綁著被告。由於被告仍然在掙扎,曾花費數分鐘才成功扣上索帶。黃其後將案發經過告訴曾,曾遂以暴動罪及襲警罪拘捕被告。
曾事後留意到被告的右手肘、頭部後方及下唇有擦損,遂問被告是否需要求醫,但被告回答稱不需要。曾亦先後兩次替被告清洗胡椒噴霧,惟否認被告曾遭重擊導致神智不清。鄭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周四續審。
【案件編號:KCCC8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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