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外務副主席陳佩妍庭外表示失望,並再次強調向離職僱員發放獎金的做法是約定俗成,她擔心裁決會令國泰改變以往做法。她又指,工會將就內部指引的透明度與國泰商討,冀所有員工都可獲取有關文件。
申索人董煥卿、吳麗芬、何靜儀、姚淑儀及區婉芬均於1984年加入國泰,分別於2017年10月至11月退休。各人原本申索3.5萬元年終獎金,惟其後新增特惠金作為申索項目之一。審裁官接納國泰一方供詞,指發特惠金是為了鼓勵前線僱員,故只向在職僱員發放,而國泰有決定發放方式的酌情權。審裁官又指國泰往年會向離職僱員發獎金,並不等同適用於2017年;最終裁定申索方敗訴,須向國泰付共1.8萬元訟費。
案件編號:LBTC824/18
■記者劉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