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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控洗錢案終極和解

蘋果日報 2013/07/04 05:20


【本報訊】滙控(005)終於從洗錢案「甩難」!早前有傳美國地方法官John Gleeson,拒絕為滙控與監管當局達成的19.21億美元(折合約150億港元)和解協議「放行」。
John Gleeson周一(7月1日)終於通過有關協議,但透露收到各方反對通過協議的聲音,並會繼續監察滙控有否落實協議內容。
滙控去年底公佈,與監管當局已就洗錢案達成延後起訴協議。根據協議內容,滙控須支付折合約150億港元的和解款項,並須於五年內繼續受當地監管機構及執法機關監察,以檢視其改善的進度。滙控亦於今年1月成立金融系統風險防護委員會,提高內部監控力度。
不過5月底,英國《衛報》及《每日電訊報》引述消息指,美國地方法官John Gleeson遲遲不肯批准有關協議,令巿場憂慮滙控與監管當局達成的和解,可能需要推倒重來。早前滙控及美國監管機構皆質疑,地方法官有否推翻和解協議的權力。
昨日外電報道,John Gleeson終在本月初批核有關和解協議,他指要通過協議的決定「簡單」,因和解協議中對滙控作出的要求,已大部份可達到要求滙控負上刑責的效果;未來亦會持續監察滙控改善的進度。
不過他指,和解協議曾收到「公眾嚴厲的指控」,主要由於滙控不須為事件付上刑事責任,亦有收到推翻協議的要求。
滙控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則指,將會繼續落實和解協議的內容。集團自2011年起,亦已採取密集的措施,以提升防範目前或潛在發生的金融罪案的規格。
雖然關於洗錢案的指控已圓滿落幕,不過滙控仍面臨不少潛在訴訟及罰款。近日歐盟指控13間銀行,拒絕讓兩間交易所參加信貸違約掉期(CDS)交易,因而觸犯反壟斷法,當中滙控亦出現在名單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