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官指出,保護證人的特別安排須在審前覆核時處理,控方早前表明證人不需在屏風後作供,但審訊時突然要求使用特別通道,質疑「我唔知中間發生咩事」。辯方亦透露,控方早於今年3月已簽字確認不會為證人申請特別通道。對此控方僅回應稱:「中間有冇發生咩事,我唔想喺度披露。」
案發去年7月28日擔任速龍小隊指揮官的高級督察潘誦騏隨後出庭講述案發經過,他供稱警方在德輔道西推進期間,他發現約十人在奇靈里路口聚集,遂指示隊員進入奇靈里等橫巷掃蕩,其間示威者向西源里等方向逃去。其後潘在西源里發現兩女一男,但他並沒上前截查,稍後才獲悉三人被捕。
潘在盤問下承認,警方施放催淚彈後,其視線被煙霧阻擋。潘亦同意,奇靈里內除了示威者外,亦可能有普通市民;隊員衝入奇靈里後,現場人士向四方八面離開,有人急步或跑走。
本案被告為夫婦湯偉雄(39歲)與杜依蘭(42歲),及現已17歲的李姓少女。案件於下月1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872/19
■記者劉偉琪、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