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並非協議】張清芳去年主動申請離婚調解 分宋學仁4.2億港元身家

蘋果日報 2020/07/15 13:25

張清芳宋學仁台灣歌后銀行投資教父

53歲台灣歌后張清芳上月22日宣佈與67歲「銀行投資教父」宋學仁結束15年婚姻,震驚各界。二人透過律師發已協議離婚聲明,張清芳在聲明表示「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二人將共同擁有兩名兒子的監護權。今日有台灣報道踢爆有另一真正版本,根據台北地院表示,雙方並非協議離婚,而是由法官調解離婚,當中更是由張清芳主動提告,以「在婚姻中失去自我」為由要求離婚。
據報道表示二人去年就協議離婚,已傾好離婚條件,並決定由張清芳主導協商程序,因此由張委任律師賴芳玉協助,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分配財產,雙方到法院調解時,都以對兒子最有利的照顧方式達成共識,而夫妻財產分配部分,雙方則是在律師整理好的清單上簽字確認,今年6月初在法院調解成立,6月22日與戶政事務所同時收到調解筆錄正本後,張清芳才正式請律師對外宣布離婚的消息。上月宣布離婚前一星期,經法官調解,她分得包括約3.4億港元(約13億台幣)現金、股票、還有位於台北外雙溪價值8千萬港元(約3億元台幣)的獨立屋豪宅,合共約4.2億港元(16億元台幣)資產,有傳媒就此事聯絡張清芳那一方的律師賴芳玉,她不願回應。
二人於2005年結婚,張清芳跟隨老公在香港定居,婚後二人生了兩名兒子,專心在家相夫教子,偶而和在香港的舒淇、林青霞喝下午茶透透氣,不過兩公婆為了兒子的中文教育,於2015年舉家搬回台北,一家人住在台北外雙溪近8千萬港元(約3億元台幣)的過萬呎獨立屋豪宅。二人的15年婚姻,宋學仁始終不適應太太的演藝圈生態,每次陪對方出席活動都顯得不自在,而張清芳表示老公強勢,婚姻以「以夫為天」,她在「「婚姻中失去自我」」,她曾說:「老公不會支持我任何事,他只支持我帶孩子,其他事情能不扯到他,他最高興。我不能說我的家庭非常幸福,有些事情不是我過去的歌手經驗可以解決的。」她坦言對宋學仁的容忍底線是「不要讓我覺得心不在這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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