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成和解】穆斯林女遭強脫頭巾拍犯人照 紐約警方賠近$50萬
穆斯林頭巾G.E.
美國紐約巿與三名穆斯林女子,就警方在6年前強迫她們脫下頭巾以拍攝犯人照一事達成和解,紐約警方要向三人賠償18萬美元(140萬港元),她們每人獲6萬美元(46萬港元)賠償。
事發在2012年,一名叫「G.E.」的穆斯林少女與兩名女孩打鬥,三人被捕。「G.E.」被帶返警署後遭警員要求除下頭巾拍照,她拒絕,之後被帶到另一間房,由女警為她單獨拍照。
不過,當她抵達一間拘留室時,警員卻應拒絕她的要求,因為沒有女警負責拍照,又解釋指相機是固定在一個位置。最後她要脫下頭巾,在警員及在囚人士面前由男警拍攝犯人照,她對此感到「暴露、褻瀆和心煩意亂」。
警方後來在2015年3月更改拍照政策,列明如果有人拒絕除去頭巾,警員可告知疑犯到獨立房間,並由同一性別的警員拍照。
頭巾對穆斯林女性來說很重要的,只有她們的丈夫或家人才得以見到她們除下頭巾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