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分別為湯偉雄(39歲)與杜依蘭(42歲)夫婦,及現年17歲的李姓女生。湯杜二人另被控在西源里無牌管有一套無線對講機。控方指出,李接過別人派遞的口罩後急急戴上,是因她欲參與遊行集會。李否認。控方續指,派口罩目的是讓參與遊行的人能遮蔽面容,李表示並不知對方目的。控方追問她佩戴口罩的原因,李答稱同行摯友正佩戴,若她不戴會顯得很奇怪。
控方續問,李是否為避免在遊行集會中被人認出,故當日穿黑衣到場。李否認,自言從沒有走進遊行集會的人群當中。控方問李,當旁人得悉警方即將到場後皆跑走,為何湯氏夫婦會特意停下來接她。李反駁指不是「接」,事前雙方並不認識,湯氏夫婦只是攙扶她。法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3日,以待雙方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872/19
■記者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