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年11月,FSB再覆檢標準加設新例,引入「金手指」機制,如果有金融機構發現其他地區嘅行家未有執行新例,可進行舉報。呢套新嘅「雙邊投訴處理程序」(BCHP),金管局喺今年初已經引入香港,噚日就向銀行正式頒佈。
聽講設立呢啲新例,主要係為咗避免有海外銀行唔遵守規定,搶高人工爭人,造成同業之間不公平競爭。
根據金管局噚日向銀行發出嘅通告,如果本身係香港註冊機構,喺有證有據之下,係可以直接向金管局舉報外地違規對手;如果銀行係附屬機構或者係海外銀行香港分行,咁就會將投訴轉介去海外控股公司所屬地區嘅監管當局處理嘞。所謂商場如戰場,真係不變嘅定理。
李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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