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法上訴︱民陣:終院判決損公僕醫護遊行集會權利
蒙面法示威公務員篤灰醫護
終審法院今裁定禁蒙面法合憲,陳皓桓認為,條例加上國安處的「篤灰」熱線,勢剝削公務員及醫護的示威權。 資料圖片
陳並指,
現時國安法設「篤灰」熱線,加上政府利用禁蒙面法、緊急法針對公眾遊行、集會,令公務員、非政府機構、醫護人員等都會擔心在公眾集會表達意見後被加諸罪名,並遭追究、解僱等,勢削弱他們的示威權利。
陳皓桓對終院裁決感失望,認為沒有解決行政機關的決定不受制衡的問題。 資料圖片
對於終院指使用蒙面物品對示威者和其支持者起「壯膽」作用,陳質疑,禁蒙面規限擴大至合法集會,法庭無視市民在合法或不合法集會內蒙面以保護自己身份的理由,他強調法例未經人民授權,讓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可以引用緊急法處理公民社會問題,但事實是政府不能以緊急法、禁蒙面法解決社會問題。
他強調,爭取民主自由並非依靠法庭、司法機構,「係人民自己走出嚟爭取,想改變現狀繼續發聲,做自己可以做嘅嘢,有得遊行就出嚟遊行,有得反抗就出嚟反抗」。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稱,當局應該交待清楚市民於疫情下能否戴口罩請願。資料圖片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回覆《蘋果》時也稱對裁決感到失望,認為終院裁決偏向維持法律和公眾秩序,但未有了解引發去年反修例運動源自政府無視民意強推「送中」條例,以及警方多次濫用暴力。
他指出,聯合國關於「集會自由」的一般性意見中認為,有需要保障巿民以匿名方式參與和平集會,以保障個人私隱的權利,指港府在當前社會環境已轉趨平靜、未見任何緊急狀況下,若仍拒絕宣佈撤銷蒙面法,將令很多希望避免遭人起底的弱勢群體喪失透過和平遊行集會表達意見的權利,「對於呢啲弱勢群體係傷上加傷」。
王並指,疫情之下,不少巿民進行「兩人」的和平請願活動時都會戴上口罩,認為政府有需要清楚交代,蒙面法生效下,巿民是否可以健康理由繼續戴上口罩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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