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昨日總結上海訪問時主動表示,政府任命副局長時必須按《基本法》處理,不應收緊對國籍的要求,「否則不能達到用人唯才的目標」,又指個別副局長考慮放棄外國居留權屬個人決定,外界應尊重他們選擇。曾又指,政府曾考慮選拔副局長時只考慮沒有外國居留權的人,並以行政方式要求副局長放棄外國居留權,但由於這些方法不可行,最後未有採取。他承認,副局長的委任在社會上引起爭論,但強調自己的做法正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批評,曾蔭權昨日才指政府考慮過其他選拔副局長的方法,明顯是「事後補鑊」。城市大學社會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成名認為,除副局長外,同屬政治任命官員的政治助理亦應公開所屬國籍,因為有關人士日後很可能會升任副局長或局長。候任教育局局長政治助理楊哲安昨日證實持有英國護照,候任保安局局長政治助理盧奕基亦被傳持外國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