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時居住上水天平邨的無業被告池俊威(32歲),昨天承認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等共5罪。去年7月,他於大廈升降機內拳打街坊甲一下,3個月後兩人再相遇,被告先大聲咒罵街坊甲,然後拳打他頭部逾10下。警方將被告拘捕後准他保釋。
上月3日,被告在邨內從後將街坊乙推倒地上。同月13日,被告在自己家門外拳打街坊丙的面部,接着持刀行往身在電梯大堂的街坊丁身邊,聲稱下次再見街坊丙會斬他。
被告在粉嶺裁判法院求情時否認是癮君子,解釋與涉案街坊曾有過節,有人借錢拒還,其中一名街坊更試過全身包着紗布,等他回家。
案件編號:FLCC101, 341, 3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