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特首梁振英近日出任「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及「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政府相關規管特首離職後工作的委員會至今未有作出任何公佈,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事件涉及嚴重潛在利益及角色衝突,梁有違反指引之嫌,會去信特首林鄭月娥和規管前特首離職後工作的委員會跟進。本報曾向特首辦和相關委員會作出查詢,截稿前未有回應。
林卓廷昨指根據「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的指引訂明,特首離任後一年,不能開展任何全職或兼職工作,不能擔任任何商業或專業界別的董事或合夥人,與及不能開展任何業務,故梁擔任這兩間公司的董事有違反相關指引之嫌。
他指事件有否利益及角色衝突的關鍵,在於梁加入的兩間公司是否牟利及梁有否從中得益,指公司註冊處的文件顯示,該兩間公司類別都是擔保有限公司,「擔保公司視乎該公司章則可以屬牟利性質,董事亦有可能受薪」;即使該兩間公司屬非牟利機構,他質疑梁有否就此申報,及有否獲規管前特首的相關委員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