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新規遛狗3次即捕殺惹罵 網民:官員懶政不人道
雲南遛狗捕殺文明城市
雲南威信縣擬禁止居民遛狗,犯規3次即捕殺狗隻,惹來社會極大批評。(互聯網)
雲南昭通威信縣日前推出新的城市管理規定,推動文明養狗,以防止居民被狗咬傷為由,禁止在城區內遛狗,違反3次即捕殺。消息傳開後在內地網絡惹來大量回應,批評當地官員懶政不人道,推出這種殘忍措施還妄想建設文明城市,強調要管的人不是狗。輿論發酵後,當地官方周日(15日)指,對社會反應非常重視,正召集多個部門研究,強調任何規範也要依法。
威信縣公安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於上周五(13日)聯合發佈《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通告稱,11月20日起縣城城區內禁止遛狗,一旦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處50元人民幣(下同,約59港元)以上200元(約234港元)以下罰款;第三次即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通告並指出,如果飼主不服從,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指出,為全面糾正不文明養狗行為,居民養狗不得擾亂社會秩序及干擾他人生活,除了飼主必須先到公安機關辦理養犬許可證外,也只准栓養或圈養。
通告一出,除了不少威信縣居民向內媒反映措施粗暴殘忍,為了少部份不守規矩狗主而全縣城禁狗,網民反應也很激烈,紛紛批評推出措施的官員充滿懶政思維,措施野蠻。
也有人質疑,相關新規定缺乏法律依據。無論《傳染病防治法》、《動物防疫法》或《治安管理處罰法》,俱沒有禁止在城區遛狗的規定。
即使依據當地的《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也僅規定「攜帶其他寵物出戶的,應當牽繫」、「大型犬、烈性犬應當圈養或者拴養,不得放養」。而昭通市之前頒佈的《昭通市養犬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實行養犬許可證制度,即意味居民只要依規定辦證及遵守拴繩等規約,遛狗權便應獲保障,不可任意侵犯。
社會輿論越鬧越大後,有威信縣主要領導向內地記者表示,了解新的狗隻管理規定引發廣大關注,已召集多個部門研究,強調不管規範初衷如何,「都要回歸到依法依規處置」,承諾會及時處理問題。
不吃芒芒果:乾脆把全世界的動物都殺了就留人類得了。
雪寶叫Enlu啊:懶政地方還想建文明城市?原始文明?
仇仇愛小五:一個連動物的生存環境都能剝削的政府,又能為人民做甚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