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多數受害者被性侵時還是兒童,最早的性侵事件可追溯至1947年。報告揭露多宗駭人聽聞的性侵個案,包括一家有五姊妹同遭一神父性侵;一名7歲女童在醫院接受割除扁桃腺手術後,在院內被一名教士強姦;另有一名神父強迫一名9歲男童口交,之後讓他喝「聖水」漱口;還有一個神父孌童集團,不止「用鞭子、暴力和性虐強暴受害者」,更私下分享受害者訊息、利用受害者製作色情物品,甚至交換受害者狎玩。
報告指斥,教會極力包庇犯案神父,除不向警方舉報外,更會強迫受害人簽署保密協議,以及將犯案神父送去所謂「治療機構」,在「洗底」後再回到教區,部份甚至獲得擢升。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