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醫近40年的外科醫生梁浩照,為乳房懷疑有硬塊的女病人割除病變組織前,未有清楚交代風險,又誤將病人的纖維瘤當成水瘤,更無摸清楚組織位置,結果手術後病人的病變組織仍然存在。女病人向醫委會投訴梁浩照專業失德,醫委會就4項控罪展開聆訊,最終僅向梁浩照予以譴責。
案情指女病人A,在09年因右邊乳房懷疑有硬塊,向梁浩照求醫。梁安排她到浸會醫院做手術,從乳暈下開刀將疑似硬塊切除。但手術期間梁浩照誤以為病人的病變組織為俗稱「水瘤」的囊腫,抽出部分組織後,靠觸診認為無其他硬塊便完成手術,但女病人事後發現乳房仍有硬塊,向梁浩照反映,他聲稱該硬塊與之前不同,並建議於腋下再將組織抽出。
控方專家證人廣華醫院外科陳志梅醫生的報告指出,根據病人手術前的超聲波報告,可發現A女士所患的是纖維瘤而非水瘤,認為梁浩照無清楚解讀報告,亦認為要找出病變組織正確位置並不困難,批評梁浩照表現無達到一般要求的水準。
醫委會最終裁定其中2項控罪成立,認為梁浩照專業失德,予以譴責,並要研究是否就其專科資格作進一步行動,但另外兩項控罪,包括無向病人解釋風險及無於術後替病人適當處理餘下組織,則判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