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回應查詢,指纜車公司獲延長經營權後,將向政府提交發展計劃,同時申請第二個10年經營權。涉約6.5億元的發展計劃,內容包括提升動力系統、擴建中環纜車總站及更換新車廂使載客量由120人增至200人,提升超過60%載客量。發展計劃將有效改善兩個總站的排隊安排。
政府指山頂纜車由私人興建,自1980年代起為本港主要的旅遊及消閒設施。自那時起政府並無再就票價水平作規管,以讓纜車公司有足夠彈性,釐定車費及制訂業務計劃。為顧及山頂纜車日常乘客,《山頂纜車條例》第22條已訂明纜車公司須提供月票,其收費亦不可超過單程收費的25倍。山頂纜車去年總載客量630萬人次,每日平均乘客1.7萬人次。
■記者林社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