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2000年審計署狠批司法機構管轄的區域法院有三成法庭整日閒置,估計每年浪費公帑950萬元。該署發現,法官開庭時間平均每日只約3小時,由1994年至1999年均未見增加。
審計署調查後同時發現,高等法院的民事案件在1999年12月的實際輪候時間高達212日,遠遠超過180日的輪候時間目標。
今年4月審計署又再發炮,指司法機構向拖欠罰款者追討罰款的進度欠理想,截至去年底,裁判法院仍有9,300萬元各類欠款仍未追討,以及有3,200萬元撇賬,該署認為司法機構應檢討現行追收罰款的措施。現任司法機構政務長為劉嫣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