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救兵】無懼國安法置業 一家四口留港博盡 賺最後10年錢 (葉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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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 41歲 銀行職員
林太太 40歲 銀行職員
大兒子 7歲
小兒子 5歲
林先生和林太太皆從事銀行業,林先生月入6萬元,至於林太太月入4.5萬元,二人月入合共10.5萬元,另有現金90萬元,以及股票20萬元。二人育有一對兒子,一家四口住在一層未供滿的3房聯名自住物業,市值1,100萬元,剩餘350萬元按揭。
家庭支出每月約5.5萬元,包括1.5萬元物業供款。林生表示,由於兒子都是就讀政府資助的學校,因此在教育開支使費並不算多,扣除生活費用和供樓費用後,每月儲蓄約5萬元。
夫婦現時的自住物業為聯名物業,林太一方打算「甩名」,再在今年年底買一層細單位收租。夫婦心儀沙田第一城或淘大花園類此的屋苑,預算為500萬元的兩房單位。林生指這些屋苑的特色是交通便利、區內設施齊備,相信日後更容易找到租客。
被問到《國安法》下,會否影響買樓入市的計劃,林生指,「對我嚟講影響唔會好大,好多國家都用唔同形式放錢出嚟救市,所以呢方面唔太擔心。」他認為買磚頭十分保值,亦視為一個很好的儲錢方法,有信心樓市不會短時間大起大跌。
由於林太和兒子們都持有加拿大籍,林生打算10年後以配偶身份,移民加拿大,因此趁這段期間與太太一起繼續留港工作,儲錢準備退休彈藥。他希望兒子接受外國教育,因香港教育制度令學生太大壓力,他期望兒子在加拿大讀書畢業後,可在當地落地生根。
林生想請教理財專家,聯名物業「甩名」後再另買細單位收租,這個方案是否可行?長遠目標方面,全家回流加拿大,又應該要預算多少才能在那邊過悠閒生活?
按現時政府法例,業主再買樓要付15%從價印花稅,因此林太通過近親轉讓,可將業權出售予丈夫,就能夠恢復自己首置客的身份。除此之外,在近親轉讓過程中,更可加按這層自住物業,以協助購買另一層物業。由於新物業將會用於投資,因此最高按揭成數只有五成,以該物業市值1,100萬元計,最盡可借550萬元,而林生的自住物業剩餘350萬元按揭,即可套現約200萬元。
若夫婦有意於年底購入新物業,加按套現了200萬現金後,連現時手持90萬元現金,再加這半年間儲蓄可達約33萬元,手上持有約300多萬元現金,足以買入一層500萬元至600萬元的二手樓,若擔心買樓後現金流不足,那就不要買到600萬元,預550萬元比較好些。預料林太這層收租樓每月供款約1.2萬元,收租收入預期每月1.4萬元,換言之,新物業收租後,足以自給自足。
《國安法》下,有人擔心樓市會大跌,還應該入市嗎?King Sir認為,樓價大跌的機會很微,尤其在疫症下,多個國家放水救市,市場充斥大量資金。疫情下香港股樓都沒有大跌,正正反映資金不斷湧入。當市場資金無限量多,而投資渠道有限,資產價格就易升難跌。
林生林太有意10年後與一對兒子回流加拿大,若想在當地買樓,我建議林生可以到時候保留香港的出租樓,賣掉自住樓。10年後,自住物業估計升值至約1,500萬元,扣減約280萬元剩餘按揭,賣掉可套現約1,200萬元,加上這段期間的儲蓄連回報預期約有800萬元。這2,000萬元順帶還清林太出租樓約220萬元按揭。手持約1,700萬元到加拿大,買一層約100萬元加幣(約570萬港元)的物業,在當地輕鬆過生活不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