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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專欄:周末絮語 - 李怡
蘋果日報 2002/07/13 00:00
立法會通過公務員減薪草案之後,董伯和王永平均表示今後要與公務員加強溝通,重建互信。
何以未立法之前又拒絕與公務員溝通?是否有法在手,掌握勝算,看死公務員鬧也無用,於是像大家長對孩子責罵體罰之後,再去哄哄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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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仲偕即時反駁:「董先生,今日是你的答問大會,不是我的答問大會,是我問你,不是你問我。」
所謂責任制,是指行政機關向立法機關負責,行政首長到立法會接受立法會議員的詢問。
董伯創立問責制,卻搞不清楚向誰問責,也搞不清楚到立法會是要回答問題,而不是向議員擺大家長的臭架子,亂發脾氣。嗚呼,董伯連他自己擔任甚麼職位,有甚麼權利與義務,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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