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2005年12月。25歲男子吉爾(MarlonBrandoGill)打翻醋埕,跟女友埃布爾(MelindaAbell)吵架,指摘埃布爾與其他男人用手機調情,搶過電話塞進女友的嘴裏。埃布爾幾乎窒息,被送進醫院進行緊急手術把電話取出,保住性命。
吉爾的辯護律師辯稱,埃布爾當時喝醉了酒,又擔心吉爾看到手機通話紀錄,於是自己把電話吞了。「從報警求助的電話錄音,聽得出吉爾先生(對埃布爾)的關心情真意切,聲音絕不像一個剛犯了罪的人,他正竭力拯救她的生命。」
不過,埃布爾的供詞說︰「他搶了我的手機看我究竟與誰通電話……若我不想他看到電話紀錄,大可以把手機擲出窗外把它砸爛。」另有目擊證人作證說,埃布爾嘴部的傷勢顯示電話是不斷被人用暴力強迫塞入。結果吉爾傷人罪成候判,最高可判監七年。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