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胡適正在美國,準備在大使館籌辦雙十國慶酒會。胡適在日記中說:「這麼重大的案子,只開了八個鐘頭的庭,就定期宣判了。這是甚麼審判?我在國外,實在見不得人,實在抬不起頭來。所以八日宣判,九日國外見報,十日是雙十節,我不敢到任何酒會去,我躲到普林斯頓去過雙十節,因為我抬不起頭來見人。」
這段日記,「抬不起頭來見人」,說了三次,可見現代思想家胡適的痛苦。留學美國衞斯理學院的宋美齡,如果讀書有道,留學有法,一定明白胡適的心情,應該可以幫胡適勸勸老蔣。
但是她沒有。或許她把剎那的光輝當做永恒,還一直沉醉在一九四三年美國國會演說的掌聲中,或許她覺得只要她一個人在美國能抬起頭來見得人就夠了,但更大的原因,正如羅斯福中肯的評論,是她像其他的中國人一樣,只懂得嘴巴上說民主,不懂得如何活出民主,中國政府對她的評論沒有錯,她畢竟是一個中國人。
在思想上一早就非中國化的胡適,幾年後就在台北鬱鬱而終。宋美齡和胡適,本來都可以成為對中國現代化有重大影響力的大人物,但兩人都沒有,胡適是無法人盡其才,而宋美齡,除了一套鬼婆的公關技巧,卻根本不是人才。宋美齡的聰明在於她懂得如何婚嫁權力,胡適的愚笨,在於他沒有留在美國教書,選擇回台灣「報效祖國」。中國女人宋美齡活了一百零六歲,但屬於國際的胡適,在人類的文明史上,比宋美齡更長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