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女大學生此前報警,稱被嘉義縣的男子王富忠騙財騙色,還被對方以祼照恐嚇勒索。
女大學生指,王富忠其貌不揚、打扮邋遢,但靠着三寸不爛之舌,令她深信他是低調的有錢仔。二人見面後她就馬上簽下「順從聽話、提供性行為」的包養協議書。在做愛完後她還任王男拍裸照,痴痴等他付給自己每月4萬元新台幣(約1萬港元)至15萬元新台幣(約3.7萬港元)的包養費。
但事後王男不但未給錢,還以做生意需要為由,頻頻向她借錢買手機、平板電腦,開的支票又彈票,她憤而中止性服務,卻遭王男持裸照要求她付「違約金」,否則找黑道處理。結果她賠了21萬元新台幣(約5.2萬港元),但王男仍不肯罷手,她只好報警求助。
據悉,現年29歲曾因性侵多名少女被判監7年,但出獄後仍死性不改,去年開始在網上散佈「高價包養」的訊息,成功令27名女子深信他是有錢仔,繼而騙財騙色。嘉義地方法院上周四以性侵、欺詐等罪,判王男監禁4年。
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