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傘運】案件明年初預審 三子:控罪違憲

蘋果日報 2017/09/19 15:34

佔中三子佔領運動清算傘運串謀作出公眾妨擾

包括佔中三子在內的9名佔領運動參與者,早前遭檢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案件今午在區院提訊,案件排期於明年1月9日進行預審,需時4天。控方今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代表,辯方大狀包括資深大狀麥高義及王正宇等。
代表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的資深大狀麥高義指,三名被告不爭議其行為及案情,指若三人被控以適當控罪,他們仍高度願意承認責任,但現時控罪涉及「雙重煽動」,認為控罪違憲,法庭亦需檢視聯合控告本案多人是否適。麥高義認為本案被告可分為三組,佔中三子、黃浩銘和李永達、以及陳淑莊邵家臻等其餘被告,質疑各組人控罪不相同,分開兩個或三個較短及集中的審訊,好處大於一次過進行一次長篇的審訊。
被告為「佔中三子」戴耀廷(52歲)、陳健民(58歲)及朱耀明(73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5歲)及邵家臻(47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2歲)及鍾耀華(24歲)、社民連黃浩銘(28歲)以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1歲)。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即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與他人串謀在中環或中環附近造成非法阻礙,對公眾造成妨擾;三人另聯同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學聯前常委鍾耀華及張秀賢同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即於2014年9月27至28日在金鐘煽惑他人非法阻礙添美道等附近道路。
社民連黃浩銘則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即於2014年9月28日在金鐘分域街碼頭煽惑他人非法阻礙分域街行車道路。李永達則被控於同日在夏慤道及添美道非法煽惑他人阻礙夏慤道行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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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柏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