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內地紅十字會當義工、又熱心認養老人的內地婦人,夥任職小學代課老師的內地男子及多名同鄉來港組成祈福黨,成功騙得五名長者逾68萬元現金及金飾,合共七名內地人被告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至5年半。暫委法官郭啓安指出祈福黨騙案雖有下降趨勢,但法庭仍須發出訊息會嚴懲這類騙案,應控方申請加刑50%。
七名被告歐陽桂蘭、柯亞翠、王小蓉、羊桂齊、柯慶文、柯慶強及朱祖榮,年齡35至54歲,早前承認串謀詐騙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5罪。被控於去年7至11月間,在將軍澳、馬鞍山、屯門及天水圍,向5名年齡53至62歲女事主假稱要找神醫,又指她們家人會有橫禍或遭女鬼纏身,成功騙得68萬元現金及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