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下開辦90所資助學校的天主教香港教區,認為04年立法會通過的《校本條例》,要求學校成立有教師和家長校董的法團校董會,違反《基本法》中規定維持原有教育制度不變的條文,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去年11月23日判教區敗訴。教區主教陳日君樞機之後表明會上訴,包括考慮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
負責處理《校本條例》的天主教社會傳播處主任容若愚昨接受查詢時表示,已由上次教區代表律師入稟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他不評論勝算。教統局發言人補充說,已有162所學校按《校本條例》成立法團校董會,它們來自不同宗教背景和辦學團體。